各院、部、处、室、馆、中心、基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我校2023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为2023年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期间全校停课。5月2日(星期二)的教学活动调至4月23日(星期日)进行;5月3日(星期三)的教学活动调至5月6日(星期六)进行。
二、放假期间,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保密、防疫、防火、防盗等相关工作。安全工作处要加强放假期间的值班巡逻,维护治安稳定。
三、放假期间,学校在综合中心103室、209室设总值班室,电话:3969111、3969222;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协调处理来人来访、领取发放紧急文件、会议安排等工作。各单位(部门)值班人员要严守值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学校总值班室并妥善处置。
四、放假期间,请各单位(部门)妥善安排好本单位(部门)值班工作,于4月26日16:00前,将假期值班安排报送学校办公室行政科(综合服务中心303室),联系电话3969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