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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基金使用管理服务流程

2021年05月14日 11:38  点击:[]


事项类型

服务事项

归属部门

河北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服务主题

其他事项

服务科室

基金会秘书处

办理模式

线下

办理对象

校内各单位(部门)、校友

办理地点

综合服务中心350

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承诺期限

14个工作日

系 人

刘玉景

联系电话

3969296




办理流程:

1.基金使用单位(部门)向基金会秘书处提交《河北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款项使用立项申请表》;

2.基金会秘书处审核、负责人签批(使用金额在5万元以上,经基金会秘书长审签后,由理事长签批),

基金会盖章;

3.基金使用单位(部门)填写《河北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款项使用审批表》和附件1或附件2,提交到

基金会秘书处审核;

4.经基金会秘书处审核通过后,基金使用单位(部门)将表格和附件以及报销票据交基金会财务,由基金会财务

支付相应款项。

材料清单:

1.河北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款项使用立项申请表

2.河北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款项使用审批表

3.河北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款项使用--票据清单

4.河北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款项使用--校外专项奖(助)学金发放清单

5.基金会票据粘贴单

工作依据:

1.《河北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

2.《河北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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