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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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公室工作职责

2020年05月11日 08:59  点击:[]

 

1.负责统筹、协调、督办学校日常法律事务工作,对学校重大专项法律事务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负责组织聘请学校一般性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组织法务人员对学校重要决策、重要规章制度、重要对外协议等进行前置性法律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

3.负责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教育等。

4.负责处理学生申诉等事宜。

5.负责以学校名义对外签署协议的审查、存档等工作。

6.负责上级指示交办要结果信访件以及平台推送交办事项的分派转交、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答复回复等工作,负责来访、来电等信访事项的交办、督办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配合开展纠正和查处不正之风。

8.负责学校领导基层调研等工作安排,协调处理基层、师生反映的有关问题。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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