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服务事项 |
归属部门 |
学校办公室 |
服务主题 |
其他事项 |
服务科室 |
文秘科 |
办理模式 |
线下 |
办理对象 |
各单位(部门) |
办理地点 |
综合服务中心325室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
承诺期限 |
主要领导签署后2个工作日 |
联 系 人 |
邓广煜、武东冠 |
联系电话 |
3969017 3967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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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单位(部门)拟稿。
2.需由校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的,由单位(部门)填写《河北工程大学党委常委会会议拟研究文件征求意见审阅单》/《河北工程大学校长办公会议拟研究文件征求意见审阅单》并提前征求会议出席人员;会议研究后,根据会议意见进入办文程序。不需校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的,直接进入办文程序。
3.单位(部门)填写《河北工程大学党委文件审批单》/《河北工程大学行政文件审批单》中的标题、拟稿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拟稿人姓名、联系方式、会签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法律顾问签字、发文份数、紧急程度、是否公开等栏后,报送至学校办公室文秘科。
4.学校办公室文秘科给出初步修改意见由拟稿单位(部门)修改后,呈报学校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
5.根据学校办公室主任意见,学校办公室文秘科呈报分管校领导签批、主要校领导签发。
6.学校办公室文秘科编号。
7.拟稿单位(部门)拷贝文稿电子版到文印室,文印室排版打印后,由拟稿单位(部门)核稿签字,学校办公室文秘科文字秘书、文秘科科长、分管副主任校对签字后印刷。
材料清单:
1.河北工程大学党委常委会会议拟研究文件征求意见审阅单
2.河北工程大学校长办公会议拟研究文件征求意见审阅单
3.河北工程大学党委文件审批单
4.河北工程大学行政文件审批单
工作依据:
《河北工程大学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暂行办法》(学校办〔20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