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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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行政文件印制服务流程

2021年05月14日 11:05  点击:[]



事项类型

服务事项

归属部门

学校办公室

服务主题

其他事项

服务科室

文秘科

办理模式

线下

办理对象

各单位(部门)

办理地点

综合服务中心325

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承诺期限

主要领导签署后2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邓广煜、武东冠

联系电话

3969017 3967016





办理流程:

1.单位(部门)拟稿。

2.需由校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的,由单位(部门)填写《河北工程大学党委常委会会议拟研究文件征求意见审阅单》/《河北工程大学校长办公会议拟研究文件征求意见审阅单》并提前征求会议出席人员;会议研究后,根据会议意见进入办文程序。不需校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的,直接进入办文程序。

3.单位(部门)填写《河北工程大学党委文件审批单》/《河北工程大学行政文件审批单》中的标题、拟稿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拟稿人姓名、联系方式、会签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法律顾问签字、发文份数、紧急程度、是否公开等栏后,报送至学校办公室文秘科。

4.学校办公室文秘科给出初步修改意见由拟稿单位(部门)修改后,呈报学校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

5.根据学校办公室主任意见,学校办公室文秘科呈报分管校领导签批、主要校领导签发。

6.学校办公室文秘科编号。

7.拟稿单位(部门)拷贝文稿电子版到文印室,文印室排版打印后,由拟稿单位(部门)核稿签字,学校办公室文秘科文字秘书、文秘科科长、分管副主任校对签字后印刷。

材料清单:

1.河北工程大学党委常委会会议拟研究文件征求意见审阅单

2.河北工程大学校长办公会议拟研究文件征求意见审阅单

3.河北工程大学党委文件审批单

4.河北工程大学行政文件审批单

工作依据:

《河北工程大学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暂行办法》(学校办〔201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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