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服务事项(即办件) |
归属部门 |
学校办公室 |
服务主题 |
其他事项 |
服务科室 |
机要科 |
办理模式 |
线下 |
办理对象 |
需要收发、阅读、办理机要文件的单位(部门)、有关人员 |
办理地点 |
综合服务中心321室、356会议室 |
办理时间 |
1.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2.寒暑假期周一、四8:30-12:00; 3.集中阅文时间为每周五14:00-16:00 |
承诺期限 |
即时办理 |
联 系 人 |
王红霞 |
联系电话 |
3969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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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根据工作权限,由学校办公室机要科机要人员、总值班室值班人员或相应职能部门,通过机要、邮寄、传真、直接
领取等方式收文。
2.学校办公室机要科机要人员对收到的机要文件清点、签收、登记,登记时写明发文机关、收文日期、文件名称、文
件编号、收文方式等。
3.学校办公室机要科机要人员对机要文件制作文件传阅单,送学校办公室主任签署拟办意见。
4.学校办公室机要科机要人员根据学校办公室主任意见呈送相关校领导签批。
5.学校办公室机要科机要人员根据校领导意见通知相关单位(部门)到机要科(综合服务中心321室)阅文。
6.办理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相关单位(部门)把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学校办公室机要科。
7.阅知性公文根据干部级别的阅文权限,处级干部每周五下午(2:00—4:00)到综合服务中心356室集中阅文。
8.学校办公室定期统计处级干部阅文情况,并在学校办公室网页公布。
工作依据:
1.《河北工程大学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暂行办法》(学校办〔2016〕18号)
2.《河北工程大学机要文件阅读管理办法》(学校办〔2021〕4号)